|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兴宁市外经贸统计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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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13 09:52 文章来源:兴宁市外经贸局外资股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企业:
为及时掌握、了解我市出口运行情况,及早发现外贸发展的新变化、新问题,正确分析和判断外贸发展的趋势,从今年3月份开始增加对主要出口商品的统计。结合我市的出口实际,主要统计如下十大类商品:
1、工艺品
其中:分编织工艺、圣诞工艺
2陶瓷产品
其中:分日用陶瓷、工艺陶瓷填报
3、机电产品
其中:分机械电器、电子信息填报
4、家具、寝具和木制品
5纺织品及服装
6、塑料(胶)及制品
7珠宝、贵金属及制品
8、橡胶产品
9、皮革及制品
10、农产品
11、其他(企业若没有以上十大类商品的出口商品,将出口商品列入其他类别)。
请各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(以当月的报关单的数据),认真对照、填报统计数据,统一用上述类别在报表中填报,每月3日前准时将统计报表(表格可在“广东兴宁商务之窗”网站中下载)报送至外经贸局外资股。电话:3322602;传真:3322209;电子邮箱:xnzhangxijun@126.com
附:兴宁市外贸出口业务统计月报表(表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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